咸丰二年二月奏疏

027.宣宗成皇帝升配圜丘礼成颁诏可否御殿受贺请旨折二月初-日

奏为请旨事。

恭查例载,列圣升配圜丘,次日颁诏。若为期尚在谅阴之内, 由臣部专折奏请皇上御殿受贺,王公百官行礼,不赐茶,不宣表。 如奉旨不御殿,诸王、贝勒及文武各官恭听宣诏等语。今四月初 二日,宣宗成皇帝升配圜丘礼成,初三日颁诏,可否御殿受贺之 处,伏候皇上训示遵行。为此谨奏请旨。

朱批:“颁诏日,朕不御殿受贺。”


028.柏贵补授河南巡抚应否兼兵部侍郎衔请旨折二月十-日

奏为奏明请旨事。

内阁抄出咸丰二年二月初六日奉上谕:“山东巡抚着李德调 补,未到任以前,着刘源瀬暂行署理。河南巡抚着柏贵补授。李 德着俟柏贵到任后再赴山东巡抚之任。”等因。钦此。

查定例,各省巡抚授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应否兼兵部侍郎衔, 吏部具奏请旨等语。除河南巡抚李德奉旨调补山东巡抚,前任内业 经兼衔,毋庸奏请外,今柏贵由广东布政使奉旨补授河南巡抚,应1687338401242.gif否兼兵部侍郎衔之处,相应具奏请旨,恭候钦定。为此谨奏。朱批:“柏贵着照例兼衔。"

① 此折由管理礼部事务大臣杜受田主稿,曾国藩后衔会奏。据台湾“故宫博物院” 《先正曾国藩文献汇编》补。日期为具奏之日。


029.山西巡抚张祥河捐银一万两拟给予随带加五级请旨折二月十五日

奏为遵旨议叙事。

内阁抄出咸丰二年正月十五日奉上谕:“前据浙江按察使孙毓 淮奏捐银二千两,留于山东地方备办灾赈。兹据兆那苏图奏,山 西布政使郭梦龄捐银三千两,搭解山东藩库,以备赈需各等语。 郭梦龄、孙毓淋情殷桑梓,踊跃输将,均着交部从优议叙。”钦 此。又,正月十六日奉上谕:“上年山东被水较广,据陈庆偕、颜 以煥等先后率属倡捐,以备赈需。该员等情殷民瘦,俾地方绅民 知所观感,自应量予奖励。所有捐银三千两之河东河道总督颜以 煥,捐银二千五百两之山东巡抚陈庆偕、布政使刘源颛,捐银二 千两之按察使福济、盐运使司徒照、济东泰武临道花咏春、兖沂 道夏廷桢,捐银一千两之运河道方墉、候补道张凤池、济南府知 府李天锡,均着交部从优议叙。其捐银一千两以下之署运河同知 罗镶、署沏河同知吴吉昌、署上河通判娄鼎、署捕河通判邹宗枚, 均着交部议叙。”钦此。又,正月二十七日奉上谕:“吕侄孙奏臬 司捐助本籍赈需一折。贵州按察使孔庆鍬捐银二千两,着准其缴 存贵州藩库,留抵兵饷。该部于应拨贵州饷银内,就近拨解山东, 以济赈需。孔庆鐡情殷桑梓,着加恩交部从优议叙。”钦此。又,正月二十九日奉上谕:“前据陕西巡抚张祥河奏首先捐银一万两, 以备军需。兹据河南巡抚李德奏捐军需银一万两,署布政使、南 汝光道郑敦谨捐银二千两,按察使沈兆沃捐银四千两,粮盐道瑞 兴捐银一万两,开归陈许道林扬祖捐银四千两,彰卫怀道长臻捐 银一万两,河陕汝道恒山捐银一万两,开封府知府瑛桂捐银三千 两,署南阳府知府、候补知府李树穀捐银一千两,陕州直隶州知 州邱文藻捐银三千两。该抚等因现办军务,捐备经费,为该省官 绅士民之倡,自应量予恩施。张祥河已于道光二十二年祥符大工 合龙案内赏戴花翎,着交部从优议叙;李德、瑞兴、长臻、恒山 均着赏戴花翎;沈兆沃、林扬祖、瑛桂、邱文藻均着赏戴蓝翎; 郑敦谨、李树穀均着交部从优议叙。单并发。”钦此。又,二月初 八日奉上谕:“兆那苏图奏绅民捐输军需银两一折。据称,山西绅 民因现在军费浩繁,志切同仇,情殷报效。各属报捐银数,截至 正月底止,已有五十余万两。该绅民等踊跃急公,自应随时奖励。 所有首先捐银三万两之国子监典簿衔孟树纶,着赏加道衔,并赏 戴花翎。余俟续奏到时再行分别奖励。大学士祁寓藻在原籍呈交 银二千两,以为绅民之倡,着交部从优议叙。”钦此。又,二月初 十日奉上谕:“吴文锵等奏捐备江苏本籍赈需等语。吴文铭捐银六 千两,张亮基捐银三千两,着准其就近解交云南藩库,留抵铜本 之用。并着浙江巡抚于应解云南铜本银内划扣,拨解南河,以济 赈需。吴文铭、张亮基情殷桑梓,均着交部从优议叙。”钦此。钦 遵抄出到部。

除钦奉谕旨,赏戴花翎、蓝翎各员,臣部遵旨注册外,查上 年十一月内,臣部议复山东在京各员捐备本省赈济银两,经臣部 援照《海疆章程》奏请奖叙在案。查《奏定海疆捐输章程》内开: 议予加级纪录各项官员,三品以上大员捐银六百两,四品等官捐银五百两,五品等官捐银四百两,均议予加一级;捐数较多,以 次递加,不得过五级。其有不及加级银数者,给予纪录。五品等 官捐银二百两,六品以下各项官员捐银一百五十两,均议予纪录 二次。又,《预工事例》内开:现任人员捐数在一万两以上者,应 奏明请旨定夺。又,定例:各省捐输奉旨从优议叙人员应得加级 纪录者,酌加纪录三次各等语。又查道光二十九年十月内,臣部 议复湖北省捐赈案内,捐银一万两之两江总督陆建瀛,经臣部奏 明请旨,钦奉谕旨“给予随带加五级”等因钦此在案。今山东、 江苏省现任及本籍官员捐输备赈,并河南、山西省官员捐备军需 银两,与上年臣部议复山东省在京各员捐备赈济,并历届成案, 事同一律,自应仍照《海疆章程》给予奖叙。其捐银一万两、钦 奏谕旨“交部从优议叙”之陕西巡抚张祥河。查捐银一万两以上, 例应奏明请旨定夺。惟该员先由祥符大工合龙案内,业经奉旨赏 戴花翎。臣等公同酌议,拟即照两江总督陆建瀛之案,给予随带 加五级,仍请旨恭候钦定。其余各员,谨分别另缮清单,恭呈御 览。是否有当,伏乞皇上圣鉴训示遵行。谨奏。

朱批:“张祥河着给予随带加五级。余依议。"

030.遵旨议奏扬州府河务通判遗缺升署折二月十七日


奏为遵旨议奏事。

内阁抄出两江总督陆建瀛等奏称:扬州府河务通判刘于淳所遗之缺,前遇缺酌量补用之通判张嘉琳请补。接准部复,南河遇 缺〈尽〉先人员尚未用尽,奏令另拣合例人员请补等因。伏查斯 缺经管高宝运河两岸堤堤、砖石、闸坝工程,催攒空重漕船,启 闭蓄泄机宜,并管沿湖滩地事务,必须熟谙勤干之员方资治理。 前以张嘉琳请补,系为要缺择人起见。兹既接准部驳,应即另行 拣补。臣等复于现任暨遇缺〈尽〉先通判中逐加遴选,非现居要 缺,即人地未宜。惟查有清河县知县吴棠,年强才裕,办事勤能。 自到工以来,留心河务。补缺以后,不独于地方缉匪安良各务实 心治理,而帮同各厅抢险防工亦俱异常出力。以之升署扬河通判, 洵堪胜任。惟历俸未满三年,与例稍有未符,但人地实在相需, 例得专折奏请。合无仰恳天恩,准以吴棠升署扬州府河务通判, 洵于修防有裨。如蒙俞允,俟试署一年期满,经历三汛察看,果 能胜任,再行保题实授等因。咸丰二年二月初七日奉朱批:“吏部 议奏。”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査定例:河道总督所属同知、通判,俱系专管河务,遇有缺 出,如于现任人员内拣员升调,听该督照例具题,俟一年后经历 三汛,果能胜任,出具考语,保题送部引见,恭请实授。如不胜 任,不必拘定年限,立即调回,另行遴员署理。又,河工同知、 通判缺出,沿河知县中果能平日留心河务,遇有紧要工程,办料 拨夫,不致贻误,准河道总督会同该督抚保题署理。又,知州、 知县必于本任内历俸三年以上,方准拣选题升。其有员缺紧要, 人地实在相需,而所保之员与例稍有未符,如应升人员历俸未满 年限,亦必须将该员不合例之处详细声明,专折具奏请旨各等语。 又,《议复御史存葆条奏章程》内开:嗣后州县以上应升缺出,应 令该督抚先尽各项著有劳绩、应升人员拣选升用,如实因人地未 宜,亦必须于折内声明,方准于合例各员内照例请升等因。道光三十年七月二十日奉旨:“依议。”钦此。又,臣部奏定章程内开: 外省升调人员与例未符,经该督抚保奏到部,凡系例准声明遗漏 声叙或全未声叙者,毋论奉旨允准,或交部议奏,均由臣部查明 具奏,恭候钦定。如加恩准行,免其处分。其不准行者,该督抚 所奏系遗漏声叙,应议以罚俸六个月等因。道光二十四年八月二 十三日奉旨:“依议。”钦此。钦遵各在案。

今扬州府扬河通判系管河冲难要缺,例应在外拣选题调。吴 棠,安徽举人,由江苏桃源县知县道光二十九年九月十八日到任调补清河 县知县咸丰元年十一月初一日到任。兹据该督等奏请升署扬州府扬河通 判,钦奉朱批,交臣部议奏。臣等查州县以上应升缺出,应先尽 劳绩应升人员拣选升用。如因人地未宜,必于折内声明,方准将 循例应升人员照例请升。查该省尚有劳绩应升人员,该督等折内 仅声明该员历俸未满三年,并未将劳绩应升人员声叙,系例准声 明之项遗漏声叙,应按照臣部奏定章程查明具奏请旨。如奉旨加 恩准行,将该督等处分宽免,仍照例试署,期满如果称职,再行 保题实授。如不胜任,立即调回,另行遴员题署,所遗清河县知 县员缺,应令该督等另行拣员调补。如不准行,应交臣部照例议 处,其扬州府扬河通判员缺仍令该河督等另拣合例人员调补。

再,查臣部《奏定酌改题缺定限章程》,嗣后各省遇有缺出, 以每月截缺之日起次,远省限七十日,按照定限拣选升调题补。

如实因拣员未定、不能依限题咨到部者,仍令于定限内先行咨部 存案,加展两个月。其有并非同城之督抚应行会衔者,其往返程 途,近者加展二十日等因。行文知照各在案。今扬州府扬河通判 应归咸丰元年六月三十日截缺,前经该督等奏请将遇缺酌量补用 通判张嘉琳署理,经臣部查,南河遇缺〈尽〉先通判尚未用竣,例得先行补用议驳,于咸丰元年八月十四日行文知照该省。按照限减半计算,应以闰八月初九日接到议驳部文之日另行起限。嗣据江南河道总督咨请展限两个月,并会衔二十日,统应扣至咸丰 二年正月初九日限满。今该督等请将清河县知县吴棠升署,于正 月二十七日具奏,系属逾限,应按照章程议处。

谨将臣等遵旨议奏缘由缮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训示遵行。 谨奏。

朱批:“着不准行。余依议。

031.遵旨查明核议刑部拟补题缺主事折二月十七日


奏为遵旨查明核议具奏事。

咸丰二年二月十三日奉上谕:“昨据恒春奏,刑部拟补题缺主 事,与侍郎书元意见不同,当降旨交书元明白回奏。兹据奏称, 刑部主事题缺,专将一等笔帖式题升,而以候补人员专补选缺, 与各部院衙门拣补章程不符等语。刑部题补主事,该尚书、侍郎 各执己见,究应如何办理,以昭公允,着派载铃会同吏部查核例 案,据实具奏。至刑部向来拟补章程,并现出主事一缺,该堂官 等意见与恒春、书元孰同孰异,着周祖培、吕贤基、陆应穀各自 具折陈奏。”钦此。又,十四日奉上谕:“昨因刑部拟补题缺主事, 恒春与书元意见不同,当谕令周祖培、吕贤基、陆应穀各自具折 陈奏。兹据该尚书、侍郎等遵旨复奏各一折,着交载铃会同吏部 一并査核具奏。”钦此。先后抄出到部。

臣等査尚书恒春原奏内称,刑部出有题缺主事一缺,拟以京 察一等笔帖式题升,指出四人,书元拟以候补主事题补,专指桂 丰一人,必须以之题补。查刑部主事共十八员,九题九选。笔帖 式共一百二十四员,除汉军十五员外,余俱专升题缺。候补主事 现只有二员,例得题、选兼补。且候补主事德恒、桂丰部务均不 熟悉,若骤补题缺,则终日在部当差,保列一等各笔帖式殊属向 隅等语。侍郎书元复奏内称,德恒、桂丰自到部以来,邑勉从公, 差使无误。各衙门遇有题缺,均系将正途人员与一等笔帖式一体 拣补,独刑部遇有题缺,专将笔帖式题升,而令正途人员专补选 缺。自道光三十年五月后,题缺已出七缺,均系题升笔帖式,选 缺仅补过一人,实属偏枯等语。尚书周祖培陈奏折内称,上年十 二月出有应题满主事一缺,经尚书恒春点出保定一等笔帖式三人: 讷勒恒额、庆铭、觉罗同熙,又添点一人恒诚,商定正陪,侍郎 书元欲以翻译散馆到部之候补主事桂丰题补。查现在候补主事仅 止德恒、桂丰二员。该二员既有选缺可补,笔帖式一百二十四员, 除汉军十五人外,应题升共计九缺,人数多寡悬殊,自应以一等 笔帖式题升较为公允等语。侍郎吕贤基、陆应穀奏称,德恒到部 在先,桂丰到部在后,此缺自不能以桂丰先补。其以题升笔帖式 为是,与恒春、周祖培意见大略相同。

臣等查定例,各衙门应题缺出,先尽京察一等人员题升。如 一等无人,再由二等人员内拣选。又,各衙门候补主事、文进士、 翻译进士分部,通较年满奏留补用。惟庶吉士改部者,准其以到 部之日与各项年满人员比较先后补用。又,京察调部主事、刑部 提牢、年满各馆议叙主事、二品荫生捐纳主事,均应专以选缺补 用,其余各项额外主事,俱系例得以题、选之缺。通补之员如遇 应题缺出,该堂官仍将应得题缺之员按期满奏留日期先后补用各等语。是各衙门笔帖式例应专升题缺,候补人员例得题、选兼补。 惟查刑部主事十八缺,共计九题九选。笔帖式计有一百余员之多, 专升题缺,升途已隘。其候补人员现只有进士分部之德恒、庶吉 士散馆之桂丰二人,计选缺九缺,统应留四咨一,以五缺为一轮, 候补人数较少,挨补自易,与笔帖式之专升题缺者人数多寡悬殊。 检查刑部近年来成案,题缺主事均以笔帖式题升,而以候补人员 升补选缺,原属平允。今此题缺主事一缺,虽德恒、桂丰均系例 准题、选兼补之员,惟该员等既有选缺可补,亦不至于向隅。臣 等公同酌议,自应以京察一等笔帖式择其差使勤奋者保题升用, 以昭公允。至候补人员,例应以资俸之先后为补缺之次第。查刑 部候补主事德恒于道光二十七年五月到部,三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期满。桂丰于三十年五月十一日到部。例应以桂丰到部之日与德 恒期满之日比较,是德恒期满在先,桂丰到部在后。该侍郎书元 固执己见,必欲以资浅之桂丰越次搀补,殊属非是。恒春身任尚 书,未能执中果断,乃以意见不同遽行陈奏,亦属不合。

所有臣等奉命查核会议缘由,是否有当,伏乞皇上圣鉴训示 遵行。为此谨奏。

朱批:“书元、恒春着交部分别议处。”




032.驻防翻译乡试复试请旨钦定复试日期及题目折二月十七日


奏为请旨事。

查例载,翻译乡、会试复试定为翻古今文一篇。又载,各省 驻防翻译中试举人,于会试前一月来京,由礼部奏请钦定日期, 在殿廷复试,其中式原卷即由派出之阅卷大臣核对文理、笔迹, 复试后再由礼部咨送兵部验看,骑射合式者方准会试等语。又, 本年二月,臣部具奏《顺天乡试补行复试事宜折》内声明,驻防 翻译乡试复试,如人数一时未能到齐,于二月底举行,届期一律 办理等因。奏准在案。今据各驻防翻译乡试中式士子取具佐领, 识认图结,赴部复试,理合奏请钦定日期.在保和殿复试。其复 试题目,恭请钦命翻译汉文题一道,请皇上于启銮前预为封固, 发交留京办事王大臣严密收存,至日交监试王大臣拆封传示。其 一切监试、阅卷、进卷各事宜,均照顺天乡试补行复试一律办理。 所有士子应用矮桌等项,照例行文各衙门预备。谨将上次复试日 期开单恭呈御览,伏候钦定。为此谨奏请旨。

朱批:“着于本月廿五日在保和殿复试。”

033.上三科补行复试日期请旨钦定折二月十七日

奏为请旨事。

查例载,顺天未经复试各举人,均归于次年二月由臣部奏请 补行复试。又载,各省新中举人,于会试前在贡院复试。有因道 路遥远、逾期始到者,即归于顺天补行复试内一体考试等语。所 有辛亥恩科顺天中式并上三科顺天及各省中式例应补行复试之士子,请一并归入此次,一体复试。理合奏请钦定日期,在保和殿 复试。其复试题目,恭请钦命四书题一道、诗题一道,请皇上于 启銮前预为封固,发交留京办事王大臣严密收存,至日交监试王 大臣拆封传示。所有士子应用矮桌等项,俟复试届期,由臣部查 明人数,照例行文各衙门预备。谨将上三科补行复试日期开列比 较单恭呈御览,伏候钦定。为此谨奏请旨。

朱批:“着于本月廿三日在保和殿补行复试。"


034.刑部拟补题缺主事意见不同遵旨分别议处折二月二十三日

奏为遵旨分别议处具奏事。

窃照咸丰二年二月十七日,多罗定郡王臣载铃会同臣部将刑 部尚书恒春暨左侍郎书元拟补题缺主事意见不同查核,据实复奏。 所有刑部题缺主事一缺,査明定例,应以京察一等笔帖式保题升 用,以昭公允。并将该侍郎书元固执己见,以资浅之桂丰越次搀 补,殊属非是;恒春身任尚书,未能执中果断,乃以意见不同遽 行陈奏,亦属不合之处会议具奏。奉朱笔:“书元、恒春着交部分 别议处。”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查定例,直省应行题补缺出,将不应题升之员越次升补、违 例保题者,将该督抚罚俸九个月。又律载,凡不应得为而为之事 理,轻者笞四十,罚俸六个月等语。此案刑部左侍郎书元于题缺 主事一缺固执己见,以资浅之桂丰越次搀补。刑部尚书恒春未能执中果断,遽行陈奏。钦奉朱笔:“交部分别议处。”应请将刑部 左侍郎书元比照“直省应行题补缺出,将不应题升之员越次升补、 违例保题者,督抚罚俸九个月”例,罚俸九个月。刑部尚书恒春 应照不应轻公罪律罚俸六个月。均系公罪,例准抵销。可否准其 抵销之处,恭候钦定,俟命下之日,臣部再行办理。

所有臣等遵旨分别议处缘由,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 训示遵行。谨奏。

朱批:“均不准其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