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六年六月奏疏

291.江南乡试请旨简派学政监临折六月初十日

奏为本年江南乡试,援案请旨简派学政入闱监临,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本年江南文闱堪以依限举行,臣于五月十五日具奏,并声明本届监临,轮应安徽巡抚值科,应由英翰奏明办理在案。顷准英翰函称,现在带兵防剿,瞬届秋闱,势难分身入场监临。或即由臣酌量奏明代办等语。臣查江南旧案久已无存,惟近溯道光、咸丰年间,并无两江总督监临之案。向章各省乡试,巡抚有事即由学政入场监临。江南成案就臣所知者,道光二十三年癸卯科轮应上江巡抚监临,系学政毛式郇入闱代办。二十四年甲辰科轮应下江巡抚监临,系学政张芾入闱代办。咸丰九年己未科借浙江乡闱,轮应上江巡抚监临,系学政孙葆元赴浙代办。是江南乡试,如遇巡抚有事不能入场,即由江苏学政代办监临,历有成案可循。此次丁卯科,安徽巡抚英翰带兵防剿,不克前来江宁,相应援案奏明,恭请钦派江苏学政鲍源深入闱监临。至一切科场应办事宜,仍由臣督饬外提调江宁布政使李宗羲恪遵条例,妥为预备,以昭慎重。所有本年江南乡试请旨简派监临缘由,恭折由驿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292.提督鲍超伤疾深重恳恩准令回籍养病折六月初十日

奏为提督鲍超伤病深重,吁恳天恩,准令回籍养病,据情代奏,仰祈圣鉴事。

窃鲍超伤病情形,臣于四月初七日专折陈奏。后该提督回至武昌养病,嗣由署湖广督臣李瀚章奏请续假,并于五月十九日会同臣弟曾国荃陈奏该提督病状在案。二十三日,鲍超派委补用同知吴葆仪前来金陵,据函称云:“超自三月十二日晕去时许之后,日益沉重,常常昏迷,动辄一二日不省人事。到鄂省后,连服清心养阴之剂,近始日渐清醒,无如左手及两腿麻木更甚于前,转侧非人不可。舌蹇虽愈,但不敢多言,话久则气微痰喘,不能接续。伤痕仍然跳掣,惊悖则较前尤甚,每食惟稀粥半盏,闻油腻则作恶欲呕。形销骨立,辗转在床,凶多吉少。无论未必能愈,即有万一之望,亦非一年半载所能起床者。自神志稍清以来,心寒胆颤,万念俱灰。十余年到处奔驰,从不以家事萦怀。今左股已成偏废,是此身已有一半非我所有。一子年甫六龄,家事全未料理,思乡念切,恨不奋飞,伏望格外矜全,奏请回籍调治。如蒙圣慈允准,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等情到臣。

查鲍超苦战功高,一时名将无出其右。此次伤病大发,垂危之际,曾集将士环列卧榻,勗以报国尽忠,感动部曲。仰蒙圣慈赏假赏参,该提督感激涕零,虽神志不清,而喃喃呓语,犹思杀贼立功。惟病势过重,现虽有三分转机,而臣询之来员吴葆仪,据称面目黎黑,左足痹痿,头顶伤痕跳踯不止。似此情形,断非一年半载所能痊愈,若勉强留于军中,既不足以示体恤,而他人代统其众,恐号令不一,转非慎重军务之道。可否仰恳天恩,俯准鲍超回籍养病,出自格外鸿施。至所部霆军马、步各营,现在驻扎襄阳,臣商之李鸿章等分别撤留,令娄云庆赴鄂酌办。能否妥协得力,再行专案陈奏。

所有提督鲍超伤疾已深,恳恩回籍养病,据情代奏缘由,谨会同湖广督臣李鸿章由驿驰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293.本年军政届期仍拟展缓举办折六月初十日

奏为军政届期,仍拟援案展缓,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接准兵部咨称:“同治元年军政以后,至同治六年又届军政之期,副将以下官员应举卓异者,查照定额旧章办理;应劾官员,确核实迹,详细登注,各为一本,分别保题参奏。”等因前来。

臣查军政之期,分别举劾,必须考察精详,方足以昭核实。江苏等省自军兴以后,历届军政,均经奏请展缓在案。现在江南虽已肃清,而徐、宿一带捻氛时警,防剿甚殷。且军营将弁中,业已补缺尚未到任者甚多,正值驰剿无定之际,尤难按例调考。臣酌量情形,仍应展缓办理,以昭慎重。除将应举应劾之员由臣随时访查,据实具奏外,所有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本年军政,相应奏明请旨,俯准展缓,俟军务告竣,再行汇案举办。谨会同署江苏巡抚臣郭柏荫、安徽巡抚兼提督衔臣英翰、江西巡抚兼提督衔臣刘坤一、漕运总督张之万、江南提督臣李朝斌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294.代奏王家璧以四五品京堂候补谢恩折六月初十日

奏为据情代奏,恭谢天恩事。

据四品衔候补四五品京堂王家璧呈称,案奉行知同治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内阁奉上谕:“曾国藩奏请奖随营京员等语。四品衔兵部候补员外郎王家璧,在胡林翼及曾国藩营中襄理营务,劳绩颇著。该员以甲辰进士分部,因久在军营差遣,以致补缺迟滞,殊不足以示鼓励。王家璧着以四五品京堂候补,该部知道。”钦此。恭录饬知到职,当即恭设香案,望阙叩谢天恩。

伏念家璧荆楚陋儒,学识庸浅,早年通籍,空怀报国之心,累岁从戎,实乏济时之略。乃蒙圣慈高厚,特沛恩施。郎官之位,应星本难称职;乡士之省,惟月尤懔旷官。闻命自天,感惭无地。况守元戎之律令,久期六宇无尘;欲雪儒生之懦名,尚耻四郊多垒。宠逾涯分,报称尤难。家璧惟有益矢悃诚,弥加策励,以冀仰答皇太后、皇上鸿慈于万一。

所有感激下忱,理合呈请据情代奏等情到臣。谨缮折据情代奏,伏乞圣鉴。谨奏。

295.黄翼升驰赴射阳湖驻扎苏皖两省大沛甘霖片六月初十日

再,长江提督臣黄翼升,于五月十六日赴北防剿。旋闻捻匪已渡运河之东,臣檄令驰赴射阳湖驻扎,先固里下河门户。目前连次大雨,湖水盛涨,实于防务有裨。苏、皖两省如安、庐、凤、颍、淮、扬、江、镇等府,前次均苦亢旱。自五月二十日以后,各处大沛甘霖,农田霑足,晚稻尚可补种。此后如晴雨应候,民食军需两无所损,差足仰慰宸廑,附片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296.江宁省城昭忠祠合祀楚军水陆各营片六月初十日

再,江宁省城建立昭忠祠,请祀湘军阵亡各员弁,臣于同治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具奏,钦奉谕旨允准在案。

当建祠之始,系在金陵初克之时,就伪王府略加修葺,专祀围攻金陵之陆军将士,计阵亡病故不下二万四五千人,未能推及水师。亦因水师昭忠祠先于咸丰八年奏建于湖口县之石钟山,已足以妥忠魂,不必更以金陵专祠为重也。

惟论金陵克复之功,实赖水师肃清江面,断绝贼粮。上游三千里滨江城隘,皆由水军苦战得来,最后九洑洲一役,战功尤伟,死事更多。而江宁昭忠祠仅及陆师,未列水师,究不足以彰公道。现拟略易规模,重加厘订,其陆军哨勇之祔祀者,业于同治三年遍立神牌,应即仍如其旧。惟将祠内正屋改造一层,并祀水师之统领营官,庶几于理至顺,于心始安。相应奏明请旨,准将江宁昭忠祠合祀楚军水陆各营,仍饬地方官一并春秋致祭。在国恩尤为公溥,而众心亦皆允惬。理合会同兵部侍郎臣彭玉麟附片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297.勒令柘林营部都司平禄休致片六月初十日

再,柘林营部都司平禄,年老力衰,精神疲备。当此整顿营伍之际,难期振作,未便稍事姑容。相应请旨将该都司平禄勒令休致,以肃戎行。所遗员缺,现有应补人员除由臣另行遴员请补,并饬令该员回旗外,谨会同江南提督臣李朝斌附片陈明,伏乞圣鉴,敕部查照,谨奏。

298.附录廷寄 山东兵力单薄速饬刘铭传等军驰往合剿窜捻并严防里下河一带六月十一日

同治六年六月十一日,准兵部火票递到军机大臣字寄——大学士两江总督一等毅勇侯曾国藩、钦差大臣湖广总督一等肃毅伯李鸿章、漕运总督张之万、山东巡抚丁宝桢:

同治六年六月初四日奉上谕:

丁宝桢奏捻踪东窜,追剿获胜一折。捻匪由新城窜至平度州之马兰堡,经丁宝桢督军紧追,鏖战竟日,将逆众击败,擒斩颇多。该逆向东北连夜急窜,丁宝桢现在平度居中调遣,饬令前敌各军分投追剿。唯逆股人数众多,骑又剽疾,恐其诱兵东追,乘间折回胶、莒,南窜沂郡。丁宝桢当妥筹兼顾,杜贼回窜,不可专事尾追,致贼延蔓。所称夺获贼马数百匹,并着设法收用,毋再为贼所得。

东省兵力较单,李鸿章尤为懔遵前谕,饬刘铭传等军兼程驰赴登、莱,与东省会合堵剿。并亲赴东境,就近分拨各军杜贼南窜,以期蹙诸海隅,聚而歼旃。

淮、徐及里下河一带,着曾国藩、张之万分布兵勇严密防堵,不得以贼踪尚远,稍涉疏懈。将此由六百里各谕令知之。钦此。

遵旨寄信前来。

299.附录廷寄 通筹剿捻全局合堵歼除事六月十一日

同治六年六月十一日,准兵部火票递到军机大臣字寄——大学士两江总督一等毅勇侯曾国藩、钦差湖广总督一等肃毅伯李鸿章、直隶总督刘长佑、署湖广总督江苏巡抚李瀚章、漕运总督张之万、安徽巡抚英翰、帮办湖北军务湖北巡抚一等威毅伯曾国荃、河南巡抚李鹤年、山东巡抚丁宝桢、广西巡抚署江苏巡抚郭柏荫、三口通商大臣兵部侍郎崇厚:

同治六年六月初五日奉上谕:

刘长佑奏通筹剿捻全局,请合各省兵力,就东省歼除;张之万奏请添筹兵饷,力保清淮;英翰奏调兵出境防河各折。览奏均悉。

捻骑奔突飘忽,官兵追逐多致落后,刘长佑拟就运河划段分守,英翰派兵出境分防运河,并议就东省兜围歼除,与李鸿章前奏大略相同。现东省兵数及李鸿章所调各军,恐尚不敷分布,刘长佑拟令江、鄂、皖、豫四省各调兵一万余人,合堵运河;并由直隶于派守黄河万余人外,加调兵勇数千助防运河。英翰欲驱贼登、莱,分守胶、莱要隘,逼贼入海,或分守黄、运两河,合兵追逐,蹙诸东省,所筹均不为无见。着曾国藩、李鸿章并各该省督抚等,就现有兵力妥速筹办。其应如何分段防守黄、运及匀拨兵力追剿之处,亦着迅速布置,务期就地殄除,不可纵令逸出。英翰所派东西分防两路各军,布置均妥,并着李鸿章酌度全局,商同调遣。

至前敌各军素无统领,督兵大臣号令莫及,诸将进止不齐,难免互相观望,应否拣派威望素著大员统领前敌诸军,以一进止之处,着该大臣酌量情形办理。

娄云庆计可抵鄂,鲍超如病尚未痊,即着曾国藩迅饬娄云庆接统霆军,兼程赴东,归李鸿章调遣,以厚兵力。刘长佑、英翰原折均着抄给曾国藩等阅看。

刘长佑请令左宗棠将陕捻就关中歼除,毋任东窜之处,本日已谕令左宗棠、乔松年照办矣。张之万拟于海、赣、郯、宿一带增设游击之师,保障清淮,着曾国藩添拨苏省得力兵将前往防守。如兵力不敷调派,即着曾国藩、郭柏荫迅添饷银解交张之万,赶紧募新勇成军往守。并着李鸿章派拨重兵驰赴沂郡,杜贼南窜。

张之万另片奏请拨江西等省协济饷银。本日已谕令各该省督抚等如数拨解矣。

至里下河一带为江北完善之地,本日复据御史薛斯来奏请防守一折,着曾国藩、张之万懔遵迭次谕旨,妥筹防堵,毋稍大意。将此由六百里各谕令知之。钦此。

遵旨寄信前来。

附刘长佑原折抄件

直隶总督臣刘长佑跪奏,为捻匪渡运东窜,堪以就地聚歼。通筹全局,远防不如近堵,分堵不如合围。拟请饬催各省合兵围剿,以除积寇而靖中原,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捻匪肇乱十余年,流毒四五省,我皇上轸念中原,钦派大臣督师剿办,亦谆饬各省督抚悉力严防。然而贼势日甚一日,年甚一年者,非战阵之不力,防御之不严也。有限之兵力日疲于奔驰,无险之地形莫御其冲突。而捻匪此技不占城池,不赍资粮,乘虚饱掠,数日千里。加以游民叛勇,勾结依附,凶焰日炽,至于燎原。近闻该匪扰及青州滨海完善之区,恣其掳掠,借信喘息。大兵踵至,不冒险北犯,即乘隙南奔矣。追剿之兵,苦无止境,备防之兵,亦无已时。方今大河南北亢旱已久,人心惶惶。设有伏莽诱胁,饥民乘机而起,患更不可思议。为今之计,唯有集数省防剿之兵,严扼运河,遏贼回窜,然后以节制之师,由西南节节逼近,驱之一隅。该匪渡黄不能,浮海不得,必辗转就毙于青、齐数郡之间。臣恳请饬派河南、江苏、湖北、安徽四省各调兵一万余人,合堵运河。直隶一省于派防黄河万余人之外,亦加调兵勇数千助堵运河。山东本省之兵不下数万人,除原设水师仍与直隶兵勇协防黄河外,陆路马步各队尽可悉数调回,会同李鸿章派出诸军,分道进剿。

查运河自山东至江苏几及千里,必须划定地段,各量兵力之多寡,挨次分布,方可各责其成,拟请济宁以南,由江、皖、湖北三省之兵分段堵守,济宁以北由河南、直隶之兵分段堵守,仍须联络一气,互为声援,遇有捻踪窜近运河,或经击退、尚在数十里内,准其请奋渡河,相机夹击,但不得贪功轻进,有误事机。倘任一贼逸出,查明何省所堵地段,即唯何省督抚是问。至否进剿之兵,应由李鸿章审度机宜,与丁宝桢就近商办,但能逼贼东北,不令再扰西南,数月之间,必可蒇事。顾或谓围剿之举,劳师糜饷,必倍从前。不知各省长年设防,兵且日疲,饷且日绌,贼至难以悍御,民间所失更多。何若出境围剿,使寇氛不至,民业可安,饷似糜而实省,兵虽劳而永逸乎。又谓运河太狭,难以扼贼,容兵太多,恐致妨民。不知河面虽狭,较之行营壕堑,宽深有其深大乎。自来营垒所在,尚可因地以设险,上年曾国藩与阎敬铭督军防运,捻匪明攻暗袭,卒不得渡,其明验也。数省之兵麇集一处,约束颇难,分布河干,则汛守所在,责任有归,自可无虞滋扰。且运河附近居民频遭蹂躏,十室九空。农田亦多荒废,即有不肖兵勇,亦不至为害地方。至于各省统兵之员,不论文武,应饬各督抚妥慎选择,仍归李鸿章节制,以一事权。

近接探报,陕西捻股迭被痛剿,其势已穷,将有东窜之意。贼情缓则思分,急则思合,往往如是。应请饬左宗棠所统四十营及潼关内外各军悉力截剿,勿使东与牵缀我师。总之,远防不如近堵,分堵不如合剿。此股捻匪自趋绝地,本有可灭之机,而各省官军久切同仇,亦实有灭贼之力。窃唯圣谟广远,早已洞悉机宜。李鸿章责任剿贼,必操胜算。臣分应力防河岸,何敢越位而谋。然力苟能为,不敢不尽;识有所及,不敢不言。谨将通筹全局,拟请合兵围剿各缘由,据实密陈。是否有当,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附英翰原奏抄件

安徽巡抚铿僧额巴图鲁奴才英翰跪奏,为调派水陆各军出境分防运河,并布置颍州、固始等处防军,兼顾东西两路,奴才拟即赴运河察看调度,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奴才前奉派兵出境防剿情形,奉旨:“该省防务实不可赖,饬令妥筹进止。”等因。奴才始因与李鸿章曾有成约,拟就黄、运之间设围蹙贼,故一闻贼踪窜入东境,即飞檄张得胜等军分驻拓城及涡阳境上,随地堵剿。嗣闻贼势日益东趋,旋即催令各军驰赴萧砀一带,沿黄河旧堤分布扼扎,冀与湘、淮各军共收兜围之效。乃军甫成行,据报贼已抢过运河远窜,莱芜迤东局势瞬变,前议无成。又恐贼由清、淮一带回窜,皖境泗灵空虚,故又改令各军分驻东北境上,守定要隘,听候调度。

奴才纵观全局,窃计贼已深入东境,若驱之于登、莱二府,以重兵分守胶、莱要隘,逼贼入海,可收尽歼之效,事易而功速。此似上策。北守新黄河,南守运河,合湘、淮、东兵力,与贼纵横追逐,使之一日不得喘息,我军日增,贼势日蹙,虽稍须时日,终可告成。此一中策。若令其饱掠而回皖、豫,仍事尾追,兵疲贼张,断难剿其死命。此则策之下者。

正拟飞致李鸿章筹画间,接准来函,用刘铭传等之议,商调皖军,进赴运河西岸,会合遏贼,因地势萃兵力,广设方略,以张网罗,所筹适与奴才前议相合。上年刘铭传曾过颍州,奴才亦曾与之筹商及此。因黄河水涸,恐我军之路紧逼直省,河防堪虞,是以未敢遽建此议。

今大雨时行,黄河天险,贼必不得北窜,李鸿章苦以经营,计欲趁此事〔时〕会剿。奴才不存畛域之见,划疆自守。况今意见相同,事机相凑,更何敢稍事推诿,有误全局!惟运河远在东、苏境内,现议以皖军分守宿迁至淮上上下一百数十余里之地,距皖境宿州均在三百里之外,地段长则非重兵难守,相去远骤欲调转甚难。

皖省虽万分支绌,奴才竭力筹画,军火饷粮,亦可勉办支持,均无足虑。所可虑者,张总愚一股屡为刘松山、郭宝昌等军在陕省摧击,时思回窜,若皖、豫悉军而东,则西路兵减,门户洞开,卒然有警,必致回援不及。军情万变,宜处处争先,又宜处处周密。论目前之情,势必宜东、南两路统顾兼筹,而以全军扼扎运河为事机之最紧。奴才于接到李鸿章函牍后,即驰檄张得胜等三军星夜兼程,前赴运河西岸,分段驻守,以黄秉钧之八营从宿迁向上游扼扎,张得胜之九营从滩上起向下游扼扎,令程文炳之步军八营驻于两军之中,上下紧接,分立营垒,认真设守,而以马军五营往来巡哨。另调总兵余先元、副将张捷书、游击萧泰来等水师三营,由洪泽湖驶入运河,分列驻防,以为皖军陆路各营接应。一面分檄同知方长华方字一军,分扎固始叶家集,兼顾光、商一路。总兵李显安、同知赵济川、亲军长胜等营驻扎颍州,兼顾太和一路。副将李得胜亲军振威等营,移扎蒙城,兼顾亳州与涡阳防军相为犄角,而以副将徐登善山字全军、参将牛师韩马队全军移扎宿州,接应南北两路。并分饬淮河上下游水陆各军,随时勤探贼踪,联路防剿。黄秉钧等已据宿州、萧县等处,张得胜亦已拔队东行,计近者三四日、远者七八日均可次第到运河防所。

奴才俟部署周妥,亦即于六月初旬由颍州启程取道灵泗前赴运河,察看分防地段。若贼果能入我彀中,奴才当来往颍、宿之间,妥筹调度。目前布置大略如此。此行如与李鸿章途次相值,再当面商机宜,续行驰奏。

所有派军出境防河,并布置颍州等处情形,谨恭折由〈驿〉五百里驰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

再,奴才现既出省,所有地方寻常事件,暂委凤颍道代拆代行。其紧要文牍及军务事件,仍由行营办理,合并陈明。谨奏。

300.附录廷寄 饬曾李征调江苏浙江江西之兵沿运河分防六月十一日

同治六年六月十一日,准兵部火票递到军机大臣字寄——大学士两江总督一等毅勇侯曾国藩、钦差大臣湖广总督一等肃毅伯李鸿章:

同治六年六月初五日奉上谕:

本日据刘长佑奏,捻匪渡运东窜,堪以就地聚歼,业经谕令曾国藩等妥速筹办矣。因思运河以东,自山东以至江南境内,地段甚长,现在各路官军既须合力进剿,沿河分防之兵,势必不敷分布。贼骑剽疾异常,若被乘虚逸出,又成不了之局。亟应添调兵勇,同资守御。刻下江苏、浙江、江西三省尚称安靖,所有留防之兵,应可酌量调拨。着曾国藩、李鸿章通筹大局,如须添兵助守,即着一面奏闻,一面将江苏、浙江、江西之兵酌量征调,即令迅速到防,分定地段,责成统带之员,认真防守。俾进剿之兵得以专力追击,不致顾此失彼,办理较有归宿。特此由六百里各谕令知之。钦此。

遵旨寄信前来。

同日准军机处片开:本日奉有寄信谕旨一道,希贵督于接奉后,即行恭录,并抄折二件一并抄录,知照署江苏巡抚郭柏荫一体钦遵办理可也。为此知会。六月初五日

301.奉旨补授大学士仍留两江总督之任恭谢天恩折六月十八日

奏为恭谢天恩,仰祈圣鉴事。

窃臣接准吏部咨开,同治六年五月初九日内阁奉上谕:“曾国藩着补授大学士,仍留两江总督之任。”钦此。

当即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讫。伏念臣材识疏庸,班资尚浅,谬点参知之位,久怀覆

 之虞。比以剿捻无功,回居本位,尤抱惭于衾影,若冒涉于水渊。兹乃钦奉恩纶,晋阶端揆,处人臣之极地,为稽古之至荣。当此时事多艰,讨贼无效,既幸宽于谴责,反洊晋乎台司。恩遇弥隆,悚惶何极!臣自回江南,倏逾三月。精力日减,旧病未痊,文牍惮于详求,宾僚艰于接见。不特军国大计无补丝毫,即论吏事之多疏,已觉斯职之不称。五月初间,本拟具疏陈情,让贤避位,时以亢旱为灾,民心惶惧。今则群贼东窜,军事方殷,自当补效乎艰虞,未敢轻言乎进退。赧颜而拜新命,抚躬而省旧愆,惟有勉竭愚诚,强扶衰疾,更集思而广益,冀补过而尽忠,或以仰答高厚鸿慈于万一。

所有微臣感激下忱,谨缮折叩谢天恩,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302.查明江南江北粮台收支军需各款报销折六月十八日

奏为查明江南、江北粮台收支军需各款,遵照新章,分案缮具简明清单,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照同治三年七月初十日内阁奉上谕:“同治三年六月以前各处未经报销之案,准将收支款目总数开具简明清单,奏明存案,免其造册报销。嗣经部臣奏请严饬各统兵大臣督抚认真督办。”又奉上谕:“江南、江北粮台,着责成曾国藩、吴棠办理。”各等因。钦此。钦遵分别咨行去后。兹据办理江南、江北粮台报销前江安粮道许道身,将承办江南、江北粮台军需各款,分案造具清单,详请具奏前来。

臣查该员经办江南粮台,自同治元年十二月初三接办之日起,至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交卸前一日止,共收银五十三万八千八百九十一两一钱六分七厘六毫二忽二微八纤,又官票七万一千四百八两。本色米一万七千四百四十五石二斗八升五合四勺九抄。共请销正、杂等款银六十二万三千二百八十五两八钱五分三厘二丝九忽九微三纤,内实发过银五十三万八千八百九十一两一钱六分七厘六毫二忽二微八纤,官票七万二千四百八两。又本色米一万七千四百四十五石二斗八升五合四勺九抄。计不敷银一万一千九百八十六两六钱八分五厘四毫二丝七忽六微五纤。

江北粮台自同治元年二月二十七日接办起,至八月底止收支数目,业于未经奉文之先,造册报部核销在案。兹自同治元年闰八月初一日起,至二年四月二十六交卸前一日止,共收银一百十万二千三百二十七两二钱一分九厘三毫二丝二忽四微四纤,钱十万六千二百五十八千一百六十文,官票十二万二千五百七十两,米二万九千七百二十六石一斗九合六勺。共请销正、杂等款银一百二十三万一千五百七十四两六钱四分一厘一毫四丝四微二纤,钱十万六千二百五十八千一百六十文,米二万九千七百二十六石一斗九合六勺。内实发过银一百十万二千三百二十七两二钱一分九厘三毫二丝二忽四微四纤,钱十万六千二百五十八千一百六十文,官票十二万二千五百七十两,米二万九千七百二十六石一斗九合六勺,计不敷银六千六百七十七两四钱二分一厘八毫一丝七忽九微八纤。均系遵照定章分别支给,并无浮冒。臣复加查核,收支款目俱属相符。其两案不敷银一万八千余两,业经随时设法支放清楚,不必再行劝捐归补,以昭核实。

所有江南、江北粮台军需各款,分案造具清单恭呈御览。谨专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敕部查照办理。谨奏。

附江南粮台收支军需款目总数清单

谨将前江安粮道许道身承办江南粮台自同治元年十二月初三接办之日起,至二年四月二十六交卸前一日止,收支军需款目总数,开具清单,恭呈御览。

收款:

一、收前办江南粮台江苏候补道许如骏移交银首饰六件,计重四两二钱三分,洋钱五元。

一、收前办江南粮台江苏候补道许如骏二次移交水陆各营军饷放剩银三千四十六两三钱七分五毫七忽二微。

一、收江苏藩司拨解镇营协饷银十五万六十七两六钱三分。

一、收江苏藩司拨解洋药税抵作山东应解江南粮台协饷银一万两。

一、收常镇道拨解关税银二万六千七百四十二两七钱八分九厘六毫。

一、收广东藩司拨解广东省欠解江南粮台协饷银三千八百两。

一、收粤海关拨解欠解江南粮台协饷银二千两。

一、收两淮运司拨解江北米捐银三万二千九百六十两。

一、收两淮运司借拨新造炮划工料银一万两。

一、收湖北粮台借拨新造炮划工料银五千两,又钱三百千文。

一、收两淮运司拨解口岸盐厘银四万八千四百五十两。

一、收两淮运司拨解泰坝盐厘钱七千九百十七千四百四十文。

一、收镇江饷票请奖局拨解各捐生搭缴一成实银一万四千九百七十九两九分九厘七毫。

一、收前常镇道英喜解到赔缴兵米等款银一千六百七十三两八钱六分四厘。

一、收仪征沙漫洲及沿江等处各项厘捐银七万一千七百五十六两一钱二厘六毫五丝五忽,又钱四万六千九百五十千二百十五文。

一、收扣存平余银三千三百七十五两五钱五分三厘七毫七丝三微。

查前款原共扣银六千四百五两三钱九分三厘七毫六丝九忽四微四纤。内除各局经承、贴写、工食、纸张、心红等项银三千二十九两八钱三分九厘九毫九丝九忽一微四纤,照例在于平余项下动支外,计收前数,理合登明。

一、收扬州大营办运饷盐案内口岸盐厘银二千二百七十七两七钱。

查前项饷盐应缴口岸厘银原共一万五千二百一两四钱五分,内除拨解镇江陆营银一万二千九百二十三两七钱五分应由扬、镇水陆粮台入收造报外,实余前数,理合登明。

一、收口岸盐厘银一万五千两。

查前项厘银系于江北大营饷盐案内应缴皖厘项下划还,理合登明。

一、收候补县丞娄馀缴还前领硝价银五百两。

查候补县丞娄馀,原在前办江南粮台许如骏任内,具领硝价银五百两。嗣因南台归并北台,硝未办到。经许如骏移交照数缴还,理合登明。

一、收采买兵米一万七千四百四十五石二斗八升五合四勺九抄。

一、收借拨江北粮台半银半票部照捐输银十七万二千五百十六两二钱。

一、收官票七万二千四百八两。

以上新收共银五十七万四千一百四十五两三钱一分二毫三丝二忽五微,又钱五万五千一百六十七千六百五十五文。照章每钱一千六百文合银一两,计合银三万四千四百七十九两七钱八分四厘三毫七丝五忽,又官票七万二千四百八两。

一、共收银六十万零八千六百二十五两九分四厘六毫七忽五微,米一万七千四百四十五石二斗八升五合四勺九抄,官票七万二千四百八两。内除代放上下游原续雇红单船经费共银四万四千一百四十二两七钱七分六厘七毫,系代粤省垫放,照案应归广东省报销。又代放京口旗营、镇江营及京右、三江、瓜洲各营防兵薪粮共银二万五千四百八十八两一钱五分三毫五忽二微二纤,已移会江苏两藩司及两淮运司归入兵马奏销案内,分晰造报。又放直隶管解军火委员兵丁借支盘费银一百三两,已移知直隶藩司照数扣解归款。又移交接办江南粮台江宁藩司乔松年接收银首饰六件,计重四两二钱三分,洋钱五元。以上除代放、借支及移交等款共银六万九千七百三十三两九钱二分七厘五忽二微二纤。又银首饰六件,计重四两二钱三分,洋钱五元。实共收银五十三万八千八百九十一两一钱六分七厘六毫二忽二微八纤,米一万七千四百四十五石二斗八升五合四勺九抄,官票七万二千四百八两。

放款:

一、放江宁满营官弁二十一员盐菜、马干、驼折等银二千一百八十四两二钱六毫五丝七忽五微。

一、放江宁满营甲兵三百十一名盐菜、驼折等银三千七百二两六钱一分四厘六毫二丝四忽一微。

一、放驻扎镇江改照楚军营制各省绿营官弁二百十九员、兵勇一万名盐菜、口粮、马干等银十七万一千三百五两六钱六分五厘六毫一丝九忽一微二纤。

一、放驻扎扬州广西等省绿营官弁四十一员、兵勇一千二百七十六名,及粮台护勇一百二名盐菜、口粮、马干等银一万九千三百五两六钱五分三厘九毫九丝二忽。

一、放水师各营官弁一百十一员盐菜等银一千一百二十两一钱三分九厘三毫一丝五忽八微九纤。

一、放水师各营额外兵丁八百四十名盐菜等粮五千九百九十六两六钱四分。

一、放水师大小战船三百六十七只配驾各勇五千五百六十八名及船价勇工等银七万八千六百四十七两六钱一分六厘六毫六丝二忽九微九纤。

一、放水陆各营及粮台当差文职各官一百八员盐菜、马干等银一万一千一百十四两九钱三分五毫八丝九忽七微二纤。

查以上八款,应支盐菜、马干、驼折等项,悉皆遵照军需则例及奏定章程历次准销各成案按照官阶品级、兵勇、船只数目,并查照前办江南粮台许如骏放止日期,分别接笋支放。向以放至何时、造至何时为断,其应扣小建及升调、开补,均已随时核扣清楚,并无浮冒。理合登明。

一、放满、绿各营官弁兵勇口粮本色米一万七千四百四十五石二斗八升五合四勺九抄,共应支米价包绳银五万九千三百十三两九钱七分六毫六丝六忽。内实放过银五万一千九百六十两三分六厘三丝八忽五微。

查前项米石,系照江都县各月旬报价值米价、包绳,牵长补短,每石合银三两四钱计算,因系计口授食要需,是以饬令委员照数采买,随时解营,查照例案按月分别支放。因南台饷需支绌万分,致有积欠米价银七千三百五十三两九钱三分四厘六毫二丝七忽五微,理合登明。

一、放满、绿各营兵丁阵伤、亡故、赏恤、烧埋银五百三十二两。

一、放各营兵丁阵伤、亡故、赏恤、烧埋银九百七两。

查前二款系照前钦差大臣向荣、和春历次咨定章程及奉部准销成案,随时按名发给,理合登明。

一、放满、绿各营额外兵丁长夫工会银五千五百九十五两二钱六分八厘。

查前款系照历奉准销成案核给,理合登明。

一、放满、绿各营兵勇同治元年冬季棉衣银八千一百九十七两五钱。

查前款系经督办镇江军务冯子材奏准拨款,照章放给,理合登明。

以上共开除正款银三十六万五百六十九两二钱六分五厘四毫九丝九忽八微二纤。

一、放挑濠筑垒工料共应销银九万五百三十四两四钱七分七厘九丝五忽二微。内实发过银六万三百五十四两四钱七分七厘九丝五忽二微,官票二万九千一百三十两。

一、放采买硝、磺、铅、铁、脚价应销银六万四百七两六分六厘九毫九丝一忽八微七纤。内实发过银四万一千九十三两九钱六分六厘一毫九丝一忽七微二纤,官票一万七千四百两。

一、放制造帐房、枪刀、抬鸟枪、火药、火绳、炮子、铅子、火箭喷筒、火弹等项应销银八万四千一百九十一两一钱九分八厘七毫四丝三忽六微。内实发过银五万七千五百十二两五钱四分八厘七毫四丝三忽六微。官票二万五千零九两。

一、放制造长龙、船板、炮划等项银一万五千七百五十三两四钱七分一厘八毫七丝五忽。

一、放运送各营军火器械、米石脚价共应销银三千五十二两八厘二毫。内实发过银二千三百八十八两八厘二毫,官票六百六十四两。

一、放各局租赁房价银一百二十八两九厘九毫九丝七忽四微五纤。

一、放各营医、书、匠役工食共应销银一千二百九十六两四钱一分九厘九毫九丝九忽四微九纤。内实发过银一千九十一两四钱一分九厘九毫九丝九忽四微九千,官票二百五两。

查以上七款,悉系查照军需、军器各则例军装工程各做法,及历次奉部准销各成案,分别核实,支给实用、实销,并无浮冒,理合登明。

以上杂款,共应请销银二十五万五千三百六十二两六钱五分二厘九毫二忽六微一纤,内实发过银十七万八千三百二十一两九钱二厘一毫二忽四微六纤,又官票七万二千四百八两。

统计正杂各款,共应请销银六十二万三千二百八十五两八钱五分三厘二丝九忽九微三纤,米一万七千四百四十五石二斗八升五合四勺九抄。内实发过银五十三万八千八百九十一两一钱六分七厘六毫二忽二微八纤,又官票七万二千四百八两,米一万七千四百四十五石二斗八升五合四勺九抄。计不敷银一万一千九百八十六两六钱八分五厘四毫二丝七忽六微五纤。

查前项不敷,系因饷需短绌,正杂各款无不积欠。除所欠正饷归后任粮台查照放止日期,接笋支给外,所欠杂款,计采买兵米项下欠发银七千三百五十三两九钱三分四厘六毫二丝七忽五微;挑筑项下欠发银一千五十两;采办硝、磺、铅、铁项下欠发银一千九百十三两一钱八毫一微五纤;制造军火器械项下欠发银一千六百六十九两六钱五分。均系饬令经手委员随时设法挪借应用,理合登明。

附江北粮台收支军需款目总数清单

谨将前江安粮道许道身承办江北粮台自同治元年闰八月初一日起,至二年四月二十六交卸前一日止,收支军需款目总数,开具清单,恭呈御览。

第一案报销,截至同治元年八月底止,实存银二十五两六钱,官票十八万八千三百七十三两,米一千九百十四石三升五合七勺。

新收:

一、收山西藩司解到协饷银二万两。

一、收两淮运司解到协饷银十五万八千两。

一、收淮宿关解到协饷银五百两。

一、收江北淮扬、通海、海门各州厅县解到地丁芦课、杂税、漕米变价、折价漕项、漕仓等款银三十六万九千七百十二两一钱七分四毫。

一、收扬、通、海门各州厅县及各局卡解到厘捐银五万五千二十三两九钱一分四厘五丝九忽一微九纤。

一、收江北各局卡解到米商报效米捐银一万二千一百九十一两八钱五分七厘九毫。

一、收泰兴、甘泉、通州三州县并石港场解到房捐银一千六十六两九钱四厘八毫八丝一忽。

一、收如皋、高邮、泰兴、通州四州县解到亩捐银二万七千一百七十七两六钱九分八厘三毫七丝四忽。

一、收江都、甘泉、通州、如皋、泰兴、靖江、海门、泰州等处解到捐借银六千二百四十六两四钱一分六厘。

一、收江都、泰州、泰兴三州县解到铺户捐输银九千八百二两四钱一分。

一、收两淮运司解到扬、通各属米捐银一万八千二百两。

一、收钱款项下提钱易银二十一万五千九百四十七两三钱四分。

查前项钱价,系照泰州各月旬报牵长补短,以一千六百文合银一两计算,理合登明。

一、收留办金陵军务浙江巡抚曾国荃协办江北调援金陵兵勇饷银三千九百六十九两九钱四分。

一、收前办扬镇粮台升任安徽巡抚乔松年拨解银一万四千四百七十五两六钱五分七厘一丝五忽一微八纤。

查前款系该道前办粮台任内欠发各款,由升任安徽巡抚乔松年拨补,归本案入收造报,理合登明。

一、收本案采买制造筹款平余银六千六百八十一两五分九毫五丝三忽七微九纤。

一、收泰州捐生银五千两。

查前项系因军需支绌,委员会同该州于殷富中暂时挪借。原拟或于捐借款内统算扣除,或俟台库充裕拨还。嗣因捐借已清,饷需终绌,未能拨还,该捐生亦情愿报效。理合登明。

一、收扬、通、海门各州厅县及各局卡解到厘捐钱三十四万三千八百六十五千八百七十五文。

一、收江北各局卡解到米商报效米捐钱八千七百六十四千一百九十五文。

一、收扬、通、海门各州厅县及各场解到房捐钱一万五千五百八十二千一百五十二文。

一、收东台、兴化、高邮、泰州、通州五州县解到捐借钱一万四千七百千文。

一、收泰兴、盐城二县解到捐借钱一千九百三十千六百四十一文。

一、收江都、甘泉、高邮、宝应、兴化、泰州、如皋、泰兴等州县解到铺户、油坊捐钱二万三千六百八十二千九百二十九文。

一、收两淮运司解到泰坝盐厘钱三万九千八百十一千三十二文。

一、收靖江县民人陈立基捐输报效钱三百四十千文。

一、收捐输局解到奉颁空白部照捐米折价银八万二千六百七十七两八钱。

查捐输米石,循照旧章,每石折银三两四钱,以二万四千三百十七石核计,共收前数,理合登明。

一、收捐输局解到随收食米并补解上次随收食米折价银二千六百三十二两五钱一分八厘。

查捐输米石,每石随收食米三升,亦系照章折银,共收前数,理合登明。

一、收捐输局收捐米石随收运脚,并补解上次运脚共钱三千九十七千八十文。

一、收捐输局解到奉颁空白部照半银半票捐输银十四万五千八百四十四两四钱。

查前款捐输,除报捐翎枝全收实银外,余俱照章半银半票上兑,原共收捐银三十一万八千三百六十两六钱,内除南台借拨银十七万二千五百十六两二钱,已于南台收款项下列收外,实计北台实收前数,理合登明。

一、收两淮运司解到甘泉县捐米二百九十七石六斗。

一、收采买兵米二万七千七百七石四斗七升三合九勺,又收官票四万二千四百七十六两。

查官票一项,捐输局原共解到二十二万九千七百三十一两,内除南台借拨七万二千四百八两已于南台列收外,又各行匠作人等退回十一万四千八百四十七两,业经转缴户部核销在案,实计北台列收前数,理合登明。

以上旧管、新收共银一百十五万五千一百七十五两六钱七分七厘五毫八丝三忽一微六纤,钱四十五万一千七百七十三千九百四文,官票二十三万八百四十九两,米二万九千九百十九石一斗九合六勺。内除协济总兵黄开榜水师炮船饷银一万七千五百两应由漕运总督归入清淮筹防局造销。又垫放协济广西提壮勇等营饷银四千两,应归镇营粮台入收造报。又协济帮办安徽军务江南提督李世忠月饷银一万二千两,应由江南提督李世忠自行造报。又除凑放月饷杂支,提出易银钱三十四万五千五百十五千七百四十四文。又移交接办粮台升任安徽巡抚乔松年接收银一万九千三百四十八两四钱五分八厘二毫六丝七微二纤,官票十万八千二百七十九两,米一百九十三石。

以上除协济、垫放、易银、移交等款共银五万二千八百四十八两四钱五分八厘二毫六丝七微二纤,又钱三十四万五千五百十五千七百四十四文,官票十万八千二百七十九两,米一百九十三石外,实共收银一百十万二千三百二十七两二钱一分九厘三毫二丝二忽四微四纤,钱十万六千二百五十八千一百六十文,官票十二万二千五百七十两,米二万九千七百二十六石一斗九合六勺。

放款:

一、放江北各满营官弁五百十一员、兵丁七百八十八名盐菜、马干、驼折等款,实发过银七万六千八百六十九两九钱九分二厘八毫八丝九忽九微六纤,官票六千七百两,米六百八石七斗七合六抄。

一、放江北各绿营官弁一百四十六员、兵丁二千八百七十五名盐菜、马干、驮马夫价等款,实发过银六万七百七十二两六钱二分一厘一丝三忽五微六纤,官票六百七十两,米七千一百二十二石二斗四升七合六勺。

一、收江北忠勇及调防九洑洲炮船等营官弁八十七员、勇丁三千八百八十三名盐菜、马干、驮马夫价、勇丁口粮等款,实发过银八万五千八百七十七两八钱三厘一毫一丝二忽一微四纤;官票五百七十三两,钱二万五千七百四十二千九百文,米五十一石五斗二升六合四勺。

一、放督办军务江宁将军都兴阿随带护卫亲军英字选锋四营官弁五员,勇丁、长夫一千五百四十五名盐菜、口粮、马干等款,实发过银五万一千一百七十七两一钱一分四厘四毫八丝,官票十八两。

一、放楚制各营及车炮等营官弁四十一员,勇丁八千二百九十名盐菜、口粮、马干等款,实发过银十八万九千二百六十四两九钱一分九厘三毫,官票十二两,米一万八千二百三十五石三斗一升五合八勺。

一、放江南留防江北各营官弁九十四员,兵丁勇壮二千六百七十二名盐菜、口粮、马干等款,实发过银六万九百三十一两一钱三分一厘二毫一丝二忽三微,官票一千一百六十二两,钱五万四千九百三十一千二百六十文,米三千三百十九石九斗五升五合六勺六抄。

一、放营台当差文武官弁兵丁一百六十五员名盐菜、口粮、马干等款,实发过银二万三千二百九十六两八钱四分四厘九毫九丝一忽二微一纤,官票四千四百八十三两,米二十二石五斗三升九合四勺八抄。

查以上七款,应支盐菜、口粮、马干、驼折夫价等项,悉皆遵照军需则例及奏定章程、历次准销各成案,按照官阶品级、兵勇数目核实支销,其应扣小建及升调开补,均已随时核扣,惟饷需支绌,均有积欠。计江北各满营官弁、兵丁盐菜、马干等项,共应销银十万九千二百五两四分六毫六丝二忽一微七纤,米六百八石七斗七合六抄。又江北各绿营官弁、兵丁盐菜、马干等项,共应销银九万九千九百九十八两九钱五分一厘六毫八丝四忽三微五纤,米八千八百十五石六斗九升七合二勺二抄。又江北忠勇及调防九洑洲炮船等营官弁勇丁盐折、口粮共应销银十二万二千五百十二两六钱七分二厘六毫五丝九忽九微四纤,钱二万九千九十三千(1)

 九百五十文,米五十一石五斗二升六合四勺,又督办军务江宁将军都兴阿随带亲军四营官勇盐折、口粮等项共应销银五万七千四百二十九两五分一厘五毫八丝七忽五微。又楚制各营及车炮等营官勇盐折、口粮等项,共应销银二十七万一百十两七钱七分五厘二毫四丝五忽二微,米一万八千二百三十五石三斗一升五合八勺。又江南留防江北各营官弁兵勇盐折、口粮等项,共应销银八万五千一百九十八两一钱二分八厘一丝一忽八微二纤,银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五千四百文,米四千四百二十石三斗七合五勺七抄。又文台当差文武官弁、兵丁盐折等项,共应销银三万七百六两八钱三分三厘七毫四丝九忽四微七纤,米二十二石五斗三升九合四勺八抄。除欠发银钱米石统归后任粮台找发办理外,实发前数,理合登明。

一、放陆续采买兵米二万七千七百七石四斗七升三合九勺,米价、包绳共银九万四千二百五两四钱一分一厘二毫六丝。

查前项采买米石,系照江都等县各月旬报中米价值,牵长补短,米价、包绳每石合银三两四钱,理合登明。

一、放督办军务江宁将军都兴阿饬提赏恤银五千两。

以上正款共开除银六十四万七千三百九十五两八钱三分八厘二毫五丝九忽一微七纤,官票一万三千六百十八两,钱八万六百七十四千一百六十文。

一、放采买硝、磺、铜、铁、铅斤等项,共应销银二十一万二千四百七两八钱六分九厘六毫二丝三忽一纤。内发过银十七万九十五两八钱八分四厘五丝二忽,官票四万九百二十两。

一、放制造火药、火绳、铅丸、炮子、铜、铁炮、抬炮、鸟枪、牌刀、弓箭、帐房、旗帜、火箭、喷筒、火弹、火罐等项,共应销银三十万一千六百三十二两四钱六分五毫九丝六忽九微九纤,内发过银二十四万三百二十四两三钱三分六厘四毫二纤,官票五万八千六百八十二两。

一、放运送各营军火器械、兵米脚价等项,共应销银一万五千二百二十二两三钱二分九厘八毫五丝。内发过银一万六百四两五钱七分九厘八毫,官票三千七百三十两。

一、放修营、挑濠、搭盖席棚、望楼、桥梁等项,共应销银二万一千五百九十六两八钱三分二厘,又钱四千七百四千文。内发过银二万七百十七两五钱,钱四千七百四千文。

一、放营台雇备书识、匠役、车、骡、船价、房价等项,共应销银一万九千四百一两三钱一分八毫一丝一忽二微五纤,钱二万八百八十千文。内发过银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九两八分八毫一丝一忽二微五纤,钱二万八百八十千文,米三百六十五石八斗一升七合六勺,官票五千六百二十两。

查以上采买、制造、运送、修筑、雇备五款,悉系查照军需、军器各则例、军装工程各做法暨历次奉部准销各成案,分别核实支给,实用实销,并无浮冒,理合登明。

以上杂款,共应请销银五十七万五百六十两八钱二厘八毫八丝一忽二微五纤,内实发过银四十五万四千九百三十一两三钱八分一厘六丝三忽二微七纤,又官票十万八千九百五十二两,钱二万五千五百八十四千文。

统计正杂各款,共应请销银一百二十三万一千五百七十四两六钱四分一厘一毫四丝四微二纤。内实发过银一百十万二千三百二十七两二钱一分九厘三毫二丝二忽四微四纤,又官票十二万二千五百七十两,钱十万六千二百五十八千一百六十文。米二万九千七百二十六石一斗九合六勺,计不敷银六千六百七十七两四钱二分一厘八毫一丝七忽九微八纤。因饷需支绌,正杂各款无不积欠。除所欠正饷应归后任粮台找发办理外,所欠杂款计采买硝、磺、铜、铁、铅斤项下欠发银一千三百九十一两九钱八分五厘五毫七丝一忽一纤,制造军火、枪炮、帐房、旗帜等项项下欠发银二千六百二十六两一钱二分四厘一毫九丝六忽九微七纤,运送脚价项下欠发银八百八十七两七钱五分五丝,修筑项下欠发银八百七十九两三钱三分二厘,雇备项下欠发银八百九十二两二钱三分,均系饬令经办各委员挪借应用,理合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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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bsp;此处疑有笔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