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三年

147.禀父十月初四日

述与王錱招勇往江南一事不同之处,且告专思办水战之法。

男国藩跪禀父亲大人万福金安:

屡次接到二十三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初二日手谕,敬悉一切。

男前所以招勇往江南杀贼者,以江岷樵麾下人少,必须万人一气诸将一心,而后渠可以指挥如意所向无前。故八月三十日寄书与岷樵,言陆续训练,交渠统带。此男练勇往江南之说也。王璞山因闻七月二十四日江西之役谢、易四人殉难、乡勇八十人阵亡,因大发义愤,欲招湘勇二千前往两江杀贼,为易、谢诸人报仇。此璞山之意也。男系为大局起见,璞山系为复仇起见;男兼招宝庆、湘乡及各州县之勇,璞山则专招湘乡一县之勇;男系添六千人合在江西之宝勇、湘勇足成万人,概归岷樵统带;璞山则招二千人由渠统带。男与璞山大指虽同,中间亦有参差不合之处。恐家书及传言但云招勇往江南,而其中细微分合之故,未能尽陈于大人之前也。

自九月以来,闻岷樵本县之勇皆溃散回楚,而男之初计为之一变。闻贼匪退出江西,回窜上游,攻破田家镇,逼近湖北,而男之计又一变。而璞山则自前次招勇报仇之说通禀抚藩各宪,上宪皆嘉其志而壮其才。昨璞山往省,抚藩命其急招勇三千赴省救援。闻近日在涟滨开局,大招壮勇,即日晋省。器械未齐,训练未精,此则不特非男之意,亦并非璞山之初志也。事势之推移有不自知而出于此,若非人力所能自主耳。

季弟之归,乃弟之意,男不敢强留。昨奉大人手示,严切责以大义,不特弟不敢言归,男亦何敢稍存私见,使胞弟迹近规避,导诸勇以退缩之路?现令季弟仍认〔按:此处抄本缺数行字〕

 之不可为,且见专用本地人之有时而不可恃也。男现在专思办水战之法,拟簰与船并用。湘潭驻扎,男与树堂亦尝熟思之。办船等事,宜离贼踪略远,恐未曾办成之际,遽尔蜂拥而来,则前功尽弃。

朱石翁已至湖北,刻难遽回。余湘勇留江西吴城者,男已专人去调矣。江岷樵闻亦已到湖北省城。谨此奉闻。男办理一切,自知谨慎,求大人不必挂心。

男谨禀